直播带货应谨防“卖艺陷阱”

Beware of "street performer trouble" in live streaming sales

发布时间:2022-07-08  浏览次数:32

     商品经济发展后,买卖行为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买卖双方都追求行为的“经济性”,即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收益,或者获得固定收益的成本最小。对顾客而言就是“性价比”的度量和购买的决策。然而,人不仅仅是经济动物,也是社会动物。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普及以前,个体多数社会行为的范围及其影响多限于家庭、单位和社区。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普及以后,人类真正生活在“地球村”了,个体社会行为传播的范围和速度都达到空前程度。人们的社会天性得以充分释放,社会性需求迅猛崛起,大有泛滥之势,这些需求可以宽泛地概括为社交、文化、情感、娱乐等等,其媒介是各种“内容”。

  直播带货体现了经济性和社会性满足的统一。直播间提供的“内容”是手段,“带货”是目的。观众对此有不同的心理账户,购买行为归于经济性账户,围观行为归于社会性账户。比较理想的状态是观众围观后产生某种兴奋和感动,并能够把这种兴奋和感动迅速从社会性账户转移到经济性账户,进而易化购买行为,这就是兴奋转移理论。不幸的是,这样的情况并不时刻发生。原因是观众冲着“内容”而来,曲终人散时自然就退出直播间,不会下单买货,即便偶尔下单也是因为不好意总是“索取”,而不是兴奋转移的结果。犹如街头卖艺的场景,表演时人山人海,鼓掌叫好声充斥耳边,等表演者请求观众“捧钱场”时,多数人转身决绝地离开了,我把这些现象暂称为“卖艺陷阱”。

 如果直播间不提供社会性的“内容”,那就是单纯的经济性满足。严格选品、买卖互动和售后服务是关键环节,现有营销理论对此已有较多阐述。实际上,李、薇等头部主播获得个人的品牌效应后,主要是通过选品、互动和服务等提升观众购买的经济性,并不依赖“内容”引流。只要做得好,也是围观者甚多,下单者甚多,反正观众“总是要买的,在哪买都是买”。如果一个产品爆款,也可能形成“晕轮效应”,导致大量的连带购买。但只要在严格选品、买卖互动和售后服务任何一个环节放松要求或者违规,就会导致顾客的经济性体验崩塌,主播再顶流也是枉然。这一类的促销手段已经比比皆是,归根结底还是提升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良好体验。 

 当下主播若要进入头部阵营,必须另辟蹊径。内容生产是常见的方法,有些草根网红因为一条有传播和消费价值的“内容”而爆红,但很快又像流星那样陨落于网络大海中,为什么?多因为类似的内容无法持续生产。当直播间可以持续生产高品质内容并成功实现引流时,如果购买的经济性感受无法赢得顾客复购,直播带货会就陷入了“卖艺陷阱”,看似人气很旺,实际成交惨淡。如果无法持续提供高品质内容,丢粉速度就会加快,连“宠粉”的机会都没有,直播间很快就门可罗雀了。因此,直播带货应该充分重视顾客购买经济性的满足,这是基础工作!做好基础工作后,就应该重视如何避开“卖艺陷阱”了。在此方面,早期的植入式广告仅仅是把广告植入内容(Product placement),取得不错的成绩。后来观众对此产生了“免疫力”,广告商在某种程度上陷入“卖艺陷阱”,业界发展出品牌内容化(Branded content)和品牌娱乐化(Branded entertainment),带给我们很多理论借鉴。(宋思根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A "street performer trouble" is the perform has many onlookers,  but receives less reward. When the live streamers provide high quality content to gather audiences, try to turn them into fans, they probably get into the "street performer trouble" if they can't ensure the customers have good purchase and consumption experience. Nowdays, live stream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is getting into mature stage, the live streamer should beward of "street performer trouble".(Sigen SONG at SIT)